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实行专室专人管理,负责实验室设备维护、预约及实验室安全,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管理。
二、实验前全面检查安全措施。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及所需使用仪器的性能,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三、试剂和药品规范分类,贴好标签。进行危化品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四、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处要求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空调、电热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是否损坏或漏电。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先断电后,方可检查。
六、避免休息区与实验区交叉污染。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严禁穿戴实验防护装备进入休息区或将实验相关装置或试剂带入休息区。严禁带手套触碰门把手。
七、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定期、分类存放,严禁随意丢弃或倒入下水道。
八、实验完毕须清理实验现场。节约水、电、气。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须检查水、电、门窗、气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九、实验室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和责任意识,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如水阀、电闸、安全门、灭火器及室外水源的位置;出现意外事故时保持镇定,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及时逃生报警,如有可能,采取力所能及的控制措施。